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关于印发淄博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落实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实现从“源头”到“末端”的环境安全全过程管理,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核定并完善重点风险源基本信息。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原则,将监督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纳入污染防治、环境监察的日常工作中,重点抓环境风险企业的风险防范设施设备建设和正常运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编制备案、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完善风险管理台帐、应急物资储备和救援队伍建设、应急管理培训和演练等五个方面的监管工作。华南环保是一家致力于提供生态环境治理的一站式解决方案服务商。第一章总则在确保突发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灾害,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厂实际,制定此预案。
法律分析:第一类:综合应急预案第二类:专项应急预案第三类:现场处置方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恪尽职守,依法履行职责。法律分析: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生产单位应急预案应该分为: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的综合性文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制定明确的救援程序和具体的应急救援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三部分组成。第一层: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安全生产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为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安全第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在事故发生后能够有序进行救援工降低损失,便于日后的调查取证,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北京市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制定该项工作预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预防和预警机制,加强紧急抢险救援组织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工作预案。做好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准备,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正常使用。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本预案旨在预防我局可能发生的交通及其他安全事故,确保在第一时间内做好抢救和消除隐患工作,确保人员安全。同时,积极策应和协助沿江乡镇发生安全事故及在我局范围内安全事故的抢救及协调工作。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应急预案1应急预案的组织领导公司总经理作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第一责任人,应对火灾和生产事故迅速响应,组织救援工作。厂长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应急预案的执行,火灾发生时报警并报告总经理,采取应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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