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应纳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乘以税率之积,即纳税人需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则为扣除免征税项后,用于计算应纳税额的剩余金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二者的区别为,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是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基础上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应纳税额是企业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区别如下:含义不同: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是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后得到的金额。法律主观: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具有如下几种区别:应纳税额应为计算应按税所得额乘以纳税比例后的结果,是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的数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应缴纳的支出以外,应当用来计算应纳税额的余额。
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的区别如下: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是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应纳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以所得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二者之间既有区别又有联系。二者的区别为,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而应纳税额是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的税率。也就是说,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是企业在应纳所得税额基础上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的应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所得合计额,是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的计税依据;应纳税额是根据计税依据和适用税率计算出的应该缴纳的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
法律分析: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免税收各项扣除,以及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所得税额,就是企业当期应当缴纳的税额,等于应纳税所得额乘于适用税率。应纳税额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如下:应纳税额应为计算应按税所得额乘以纳税比例后的结果,是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税款的数额;而应纳税所得额是,扣除不应缴纳的支出以外,应当用来计算应纳税额的余额。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它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税额:应纳税额:是纳税人按“应纳税所得税所得额”的一定比例向国家缴纳的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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